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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深入基层贴民心能动司法促和谐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作者:
深入基层贴民心能动司法促和谐


 

——陕西法院推进审判“五进”活动纪实


  在三秦大地,经常能看到法官开展审判“五进”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的身影。2011年1至12月,陕西全省法院采用“五进”方式审理各类案件24722件,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14212件。广大法官时刻为老百姓化解矛盾纠纷、宣讲法律,深受欢迎。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秉公平为企业保驾,维权益为经济护航”、“与时俱进好法院,秉公办案好法官”……一面面鲜红的锦旗,见证了陕西法院扎实开展审判“五进”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五进”活动使审判工作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既是对法官行使审判职权的有效监督,把群众的评议作为裁判的参考,也能对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有效化解;不仅促进了司法公正,也促进了队伍建设,有效防止司法不廉不公现象的发生。

 

法庭进农村:让司法更加贴近民生


  去年12月19日,在兴平市阜寨乡千佛村小学操场上,千佛村及邻近3个自然村的3700多人旁听了该市法院吴西人民法庭审理的7旬老人赵志勋告儿案。

  赵志勋为赡养问题起诉自己的4个儿子,并请求暂时免缴起诉费。法院决定原告免交诉讼费用并立即立案,案件交给了吴西人民法庭。赵志勋的养女被追加为第五被告。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当庭宣判:原告赵志勋由四儿一女五被告共同赡养,根据原告的要求,自今日起与二儿子共同生活;两间大房归原告所有……

  法官宣判后,整个操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

  这只是陕西法院开展法庭进农村的一个缩影。全省各级法院坚持村村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布法庭电话号码和审判人员名单,公开案件受理范围,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实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和巡回审理,使群众不出村或者不出乡就能将矛盾解决。

 

审判进社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陕西法院积极开展审判进社区,使人民法院的审判方式、审判结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使社区这一人口集中、民情复杂的生活场所更趋和谐稳定。

  去年7月的一天,西安市三名男子合谋,大白天抢劫从银行取款的两名女性,抢得现金3万元,一人被群众当场抓获,另两人逃跑。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在长乐社区设“露天法庭”对该案依法公开审理,当庭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宣判后,旁听的王大爷感慨地说:“对这样的犯罪行为,就是要加大打击力度,在社区开庭审案,给社区居民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教育课。”

 

司法进企业:积极服务经济建设


  2011年4月19日下午3时许,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一行驱车到西安市雁塔区“御笔华府”建筑工地,和站在工棚外面的农民工们一一打招呼后,走进了建筑工棚,顿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去年,安东在走访、调研企业的过程中发现,不少企业提出劳动争议是目前面临的比较突出的法律问题。陕西高院党组要求有关部门分别与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建立民商事案件沟通协调机制,为企业进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等专题培训。陕西高院法官分别就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专题培训为经济健康发展,引导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帮助和支持。

  为了使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陕西高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为我省政策性企业破产案件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同时,在审判实践中加大监督指导全省法院积极稳妥处理金融纠纷、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纠纷、合同纠纷、公司股东权益纠纷、企业破产等民商事案件。

 

法律进学校:关爱青少年成长


  “进学校”是审判“五进”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巡回法庭进学校、法制讲座进学校、法律咨询服务进学校、法制副校长进学校等方式,主动承担教育下一代的社会责任。

  山阳县法院在十里中学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抢劫一案,1000余名师生和学校附近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该院在十里中学召开了师生代表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征询意见座谈会,大家纷纷表示,法院把法庭搬进学校,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学生,让学生们更直观地了解法律知识,亲身感受法律的神圣与严肃,不仅惩罚了犯罪,又教育了师生,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也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有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法官进军营:送去高营养的“军需品”


  陕西省是驻军大省,部队官兵亟须增强法律素养,法院送法进军营,是当仁不让的社会责任。

  陕西高院先后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了《关于审理涉军维权案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等,增强了涉军维权意识,提高了涉军案件的审判水平。

  2011年,安东亲自带领法律服务组,先后深入驻西安市临潼区某集团军和驻宝鸡某集团军部队的十余所军营,与部队官兵座谈,开展法制教育,传播法律知识,解答涉法问题,赠送法律书籍,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了解部队干部战士对法律的需求。

  去年二月以来,陕西高院法律服务组随同省委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军地联合法律服务组,历时四个多月,行程17000余公里,深入驻陕各军兵种部队和科研院所,以及全省10个军分区、107个县(区)人武部,释疑解惑,以案说法,部队官兵高兴地说:“法官为我们送来了高营养的特种‘军需品’,‘营养不良’的问题彻底解决了,我们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驻西安市临潼区某部“科学发展好九连”指导员李瑞睿对记者说:“省高院的法官为我们做好干部战士思想政治工作送来了三个‘锦囊’:一是‘知法锦囊’,干部战士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二是‘守法锦囊’,干部战士的行为更加规范;三是‘维权锦囊’,干部战士们遇到法律难题能依法应对。这三个‘锦囊’用好了,干部战士们安心、工作舒心、领导放心,军营更加和谐稳定!”